通知公告 >> 返回 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2022年“红十字圆你大学梦”助学行动的公告

更新时间:2022-06-29 15:46:05点击次数:1036次字号:T|T





为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市红十字会决定开展2022年“红十字圆你大学梦”助学行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活动内容

(一)在全市(不含兰州新区)筛选202022年高考录取的困难家庭考生,给予每人一次性资助人民币5000元,助其顺利入学。

(二)动员社会各界及爱心人士慷慨捐赠,资助更多困难考生。捐款每满5000元增加1个救助名额。

二、资助对象及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须符合以下各项条件:

1.具有兰州市(不含兰州新区)户籍、且在省内参加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并被普通高校本科录取的考生;

2.家庭经济条件差,解决入学费用较为困难;

3.未获得政府或社会救助、资助;

4.热爱祖国,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优良,好学上进。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不予受理:

1.享受城市低保全额保障家庭和农村低保一、二类保障家庭考生,已纳入省政府2022年为民实事项目资助范围,不再列入本次助学行动资助范围;

2.免学费院校或专业录取的,如:军校、公费师范专业、定向医学生等;

3.已获得政府或社会力量其他救助、资助的(申请助学贷款的不在此列)。

三、申请

(一)符合条件的考生可登录兰州市红十字会门户网站(http://www.lzsredcross.org/)、微信公众号“兰州市红十字会”(lzrc931)、头条号“兰州红十字”下载《兰州市红十字会助学金申请表》,或到县、区红十字会(地址和联系方式见本会网站信息公开栏目)领取,按要求填妥后于81216时前交至户籍所在县区红十字会。

(二)随《申请表》须一并提交以下文件、材料:

1.考生身份证、户口簿、准考证、录取通知书及入学须知复印件;上述各项需在入户审核时交验原件。

2.家庭低保证明复印件(入户审核时交验原件),或户籍所在街道、乡镇出具的家庭经济状况证明。

3.提交申请时未收到录取通知书的,需提供高考成绩单,或甘肃省考试院“普通高校招生考试信息综合查询平台”成绩查询结果、高校录取信息截图打印件。收到录取通知书后,应立即提交复印件。

(三)考生须对申请表及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有关情况。

四、审核审批

(一)同等条件下,按以下顺序确定拟资助人选:困难程度严重者优先、高考成绩(不含加分)高者优先、录取院校批次居前者优先、在兰高校优先。

(二)市红会会同(或委托)县区红会对申请人家庭经济情况进行入户审核,形成审核意见,提交会议讨论决定。

(三)市红会作出审批决定后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将于8月下旬至9月上旬发放助学金。公示结果不再另行通知。

(四)本次助学行动对弄虚作假、骗取资助行为实行“零容忍”,受理及审批过程中,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相关程序即行终止,且不再受理该申请人的申请:

1.弄虚作假、不如实填报申请资料的;

2.已获得其他救助的;

3.至市红会审批之日(8月下旬)仍未提交录取通知书,不能证明已被录取的;

4.因申请人自身原因,致使审核人员未能入户审核的。

(五)本会作出审批决定前,申请人如获得其他救助、资助,应立即通知市红会或所在县区红会,撤回申请。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助学行动有关信息,以下列渠道发布为准:兰州市红十字会网站(www.lzsredcross.org)、“兰州市红十字会”微信公众号,“兰州红十字”头条号,请注意查阅。

(二)为保护申请人个人信息,仅对拟资助的申请人进行公示,其他申请人信息不予公开。

(三)对捐资助学者,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捐款额较大的,请和本会联系。

(四)市红会咨询及监督举报电话:0931-8432482


兰州市红十字会

2022年628


请扫码关注兰州市红十字会信息发布号


(编辑:master)
0 条评论
不想登录?直接点击发布即可作为游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