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红公告〔2018〕1号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基本方略,大力弘扬红十字精神,切实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市红十字会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18年“红十字圆你大学梦”助学行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活动内容
(一)在全市范围内筛选20名2018年高考录取的特困家庭新生,给予每人一次性学费、生活费资助人民币5000元,帮助其顺利入学。
(二)呼吁社会各界及爱心人士慷慨捐赠,聚集资金资助更多的困难学生。捐款每满5000元增加1个救助名额。
二、助学对象及申请条件
(一)申请资助的考生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兰州市户籍、参加2018年度全国统一高考,被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专业录取的考生;
2.家庭生活困难,无力解决入学所需学费、生活费;
3.尚未获得政府或社会救助、资助;
4.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优良,好学上进。
(二)不接受有以下情形的申请:
1.被免学费院校或专业录取的,如:军校、师范专业等;
2.已获得政府或其他社会力量救助、资助的。但依照有关政策申请的助学贷款不在此限。
三、申请资助
(一)符合条件的考生可登录兰州市红十字会官方网站(www.lzsredcross.org)“通知公告”栏下载《兰州市红十字会助学金申请表》(点击下载/uploads/soft/20180724/1532427210.doc,或到县、区红十字会领取),按要求填妥后于8月1日17时前交至户籍所在县区红十字会。
(二)随《申请表》须一并提交以下文件、资料:
1.考生身份证、户口簿、录取通知书及入学须知复印件;上述各项需在实地审核时交验原件。
2.户籍所在街道、乡镇出具的家庭经济状况证明或低保证明。
3.提交申请时未收到录取通知书的,需提供高考成绩单,或“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信息综合查询平台”成绩查询结果、高校录取信息截图打印件。收到录取通知书后,应立即提交复印件。
(三)考生须对申请表及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有关情况。
四、审核审批
(一)本次助学行动审核、审批适用以下优先顺序:同等条件下,家庭困难程度严重者优先、高考成绩(不含加分)高者优先、录取院校批次居前者优先、在兰高校优先。
(二)市红会会同(或委托)县区红会对申请人家庭经济情况进行实地审核,形成审核意见,提交市红会会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
(三)市红会作出审批决定后,在官方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将于8月中下旬发放助学金。公示结果不再另行通知。
(四)有下列情形的,审批程序即行终止:
1.申请资料弄虚作假的;
2.已获得其他救助的;
3.至本会会长办公会议审批之日(约8月中旬)仍未提交录取通知书,或不能证明已被录取的;
4.本会作出审批决定前,申请人如获得其他救助、资助的,应立即通知市红会或所在县区红会,撤回申请。
(五)依照红十字运动基本原则,市红会拥有本次助学行动的最终决定权。
五、其他事项
(一)兰州市红十字会网站、今日头条“兰州红十字”官方号为本次助学行动信息发布的官方渠道,请申请人注意及时查阅有关信息。
(二)为保护申请人隐私,本会仅对拟予救助的申请人信息进行公示,其他申请人信息一律不予公开。
(三)对捐资助学者,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
(四)市红会咨询电话:0931-8432482。各县区红十字会地址和联系方式请登录市红十字会网站查询。
兰州市红十字会
2018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