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充实市红十字会机关工作力量,进一步提高机关工作质量和效率,市红会决定招募志愿者参与会机关工作及有关公益活动。具体要求如下:
一、基本要求:不限性别、民族,年龄18—65周岁,身体健康;热爱公益事业,责任心强,甘于奉献;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或其他不良记录。
二、所有报名者均登记为红十字志愿者,根据个人情况安排承担相应工作或参加有关活动。
三、符合以下条件者优先安排:
(1)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
(2)有党政机关工作经历,组织能力较强;
(3)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擅长公文和新闻稿件写作;
(4)熟练使用电脑和常用办公软件,或熟悉网络技术;
(5)持有C1类以上驾驶证;
(6)熟悉财会工作,持有会计证;
(7)有教师或医护工作经历;
(8)熟悉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
四、符合前条所列条件两条以上、愿从事全职工作(每周5天×8小时/天)、经试用符合要求的人员,可视情予以聘用,薪酬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报酬待遇
(一)参加一般性志愿服务的,按照《中国红十字志愿服务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进行管理,无报酬;
(二)承担专业性较强、具有一定难度和劳动强度的工作,根据有关规定和经费安排,给予适当报酬或误工、误餐、交通补贴。
(三)能定期参加工作、生活困难的在校大学生,可按勤工俭学对待。
(四)工作成绩突出或表现优异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表彰。
六、有意者,请将个人简历及联系方式发至355286088@qq.com,或亲自到本会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