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 返回 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表彰2015年全市红十字会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

更新时间:2016-04-22 13:18:22点击次数:1370次字号:T|T


各县、区红十字会,各直属会员单位:

2015年,全市各级红十字会在市委、市政府和省红十字会的领导下,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和中国红十字会第十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精神,坚持人道主义宗旨,锐意进取、求真务实,扎实推进人道精神传播和各项红十字核心业务,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推动全市红十字事业发展,市红十字会研究决定,评定工作成绩突出的城关区红十字会、安宁区红十字会、皋兰县红十字会为2015年度全市红十字会工作先进单位,给予通报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继续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在推进红十字工作和红十字事业发展中再创佳绩,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兰州市红十字会

20151231
(编辑:master)
0 条评论
不想登录?直接点击发布即可作为游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