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职能
市红十字会的主要职责是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标志使用办法》,传播国际红十字与红新月运动基本原则和国际人道法,指导和协调全市各级红十字会开展工作;开展备灾救灾工作,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对伤病员和其他受害者实施救助,开展人道主义社会服务活动;组织开展群众性初级卫生救护训练和现场急救工作,宣传防病常识;参与献血宣传、动员,开展非血缘关系造血干细胞移植供者和捐献遗体、器官的宣传、组织工作;组织开展有益于青少年身心健康的红十字青少年活动;参与国际红十字活动,加强同各国红十字会的友好交往与合作;协助政府开展对台有关工作;完成市政府和省红十字会委托的事宜。
二、部门概况
(一) 2015年市红十字会编制5人,实有在职职工6人;
(二)2015年实有退休职工3人;
(三)车辆情况:实有一般公务用车1辆。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
2015年,市财政局批复市红十字会部门决算99.92万元 ,其中:基本支出决算64.07万元,占支出的64.12%;项目支出决算35.85万元,占总支出的35.88%。
2015年,市财政局批复市红十字会部门支出决算99.92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决算96.9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决算2.9万元。
201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4.0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59.16万元,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的92.34%;日常公用经费支出4.91万元,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的7.66%。
四、“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2015年,市财政局批复市红十字会“三公”经费支出决算1.69万元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拨款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拨款预算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69万元,较上年的1.67万元增长1.2%。主要用于救灾救助、项目督导、因公出差及公务文件交换、日常工作开展等所需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三公”经费增长0.02万元的主要原因是业务工作量加大、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略有增加。
五、政府采购支出
政府采购支出7.85万元,其中采购货物类2.85万元(宣传品印制)、服务支出5万元(网站建设维护费)。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现有国有资产总值40.96万元,其中含一般公务用车1辆(1998年购置,购置原价32万元),其他为办公设施、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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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兰州市红十字会
2016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