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本单位拟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个人,承担机关会计服务工作,欢迎符合条件的企业或会计人员联系、洽谈。
一、单位概况
本单位系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市级群团机关,全额拨款(市一级财政预算管理);收入来源主要包括财政拨款、上级项目资金和捐赠收入,年均资金规模300万元以下(不包括捐赠收入)。
二、主要服务需求
(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政府会计准则》规定,对本单位发生的财务凭证定期(每月)进行整理、分类、审核、记账,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健全财务账目,编制会计报表,整理会计档案;
(二)协助编制单位预决算和财务报告;
(三)协助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制定财务管理规范;对财务管理工作进行规范化指导;
(四)协助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核查、审计;
(五)协助处理年检、税务申报及其他财会事务。
三、报名条件
(一)报名者可以是单位或个人。
(二)单位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企业法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要求;
2.具有会计服务相关资质,有相对固定的符合资质要求,且熟悉党政机关、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和财会管理业务的从业人员;
3.注册地在本市,持续从业3年以上,业绩良好;
4.具有良好的执业记录和声誉,无违法经营及其他不良信用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个人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65岁以下,身体健康,在本市有固定住所并常住本市;
2.持有有效的会计从业资格证及相关证件,具备从事会计工作所需要的专业能力;熟悉党政机关财会管理业务,有党政机关财务管理工作经历者优先;
3.无违法犯罪记录。
四、报名
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均可报名。报名时,请将以下资料发送至指定邮箱(355286088@qq.com),并在邮件中说明服务费用或薪酬(按年度计),合则约见。
(一)单位报名需提交以下资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和法人资格证明(照片或扫描件);
2.企业简介;
3.主要经营业绩。
(二)个人报名需提交以下资料:
1.本人身份证、从业资格资质证件(照片或扫描件);
2.工作学习简历(自大学阶段起)。
欢迎符合条件的企业、个人报名,本单位将及时进行洽谈,签订服务合同(1年起)。
联系邮箱:35528608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