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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红十字会关于公开采购粮油产品的询价公告

更新时间:2020-08-17 16:47:58点击次数:1717次字号:T|T


 

    按照兰州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规定要求,兰州市红十字会(以下简称市红会或采购人)拟公开采购2021年度“红十字博爱送万家”物资。现就采购项目进行公开询价,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采购货物及服务要求

    (一)采购货物为2021年度“红十字博爱送万家”慰问品,价款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8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

    (二)慰问品以“箱”为单位,每箱包括:10千克大米1袋、10千克面粉1袋、5升食用植物油(胡麻油或花生油)1桶,以及外包装箱。

    (三)配送费用包括在货物总价款内。

    (四)货物质量要求:

    1.大米:10千克/袋,符合国家食品质量安全标准的一等优质食用商品大米,米粒丰满,质地坚硬,色泽青白、透明纯净,香味浓郁,无虫蛀、霉变,无其他杂质、无碎米,色泽、气味、口味正常。

    2.面粉:10千克/袋,符合国家食品质量安全标准的一等优质通用小麦粉,含水量在12%13%之间,无杂质,无受潮、霉变、污染现象,颜色、气味、口味正常。

    3.食用油:5/桶,符合国家食品质量安全标准的非转基因食用植物油(限胡麻油或花生油),压榨工艺,无酸败、焦糊及其他异味,色泽正常均匀,不含异物。

    4.上述货物均应为持有有效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厂家生产,技术指标全部符合国家相关质量、卫生和安全技术标准;使用无毒材料密封包装,符合包装、运输和贮存相关规定。须提供与货物生产批次相对应的质检报告。

    5.货物出厂日期不早于2020101日,产品质保期执行相关产品质保规定。

    6.供应商须具有相关粮油产品经营资质。

    (五)货物包装要求:

    1.单件货物(指最小包装单位货物,大米、面粉以10千克为1包装单位,食用油以5升为1包装单位)外包装除货物名称、商标、生产日期、质保期等,需同时印有显著、规范的白底红十字标志及“红十字博爱送万家”、“兰州市红十字会”字样、标识(需经过采购方审定),总面积不小于20cm×30cm

    2.交货时货物应以“整体包装”方式包装。即每箱货物(包括10千克大米1袋、10千克面粉1袋、5升食用植物油1桶)以白色瓦楞纸专用包装箱作整体包装。包装箱箱体须印有规范的红十字标志及“红十字博爱送万家”、“兰州市红十字会”字样(需经过采购方审定)。包装箱规格为57cm×37cm×36cm

    (六)货物交付

    1.交货日期:20211月。

    2.交货方式:

1)分批次交货,成交供应商根据采购方要求的批次(不多于10批次)、数量,于指定期限将货物配送至指定地点(本市各县区范围内),交予指定的收货方。

2)部分货物(不超过供货总数的20%)由采购方自行到供应商设于市区(限城关区、七里河区或安宁区建成区内)的库房或门店提货。

    二、合格的报价人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为不合格报价人:

    1)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2)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本公告发布之日仍处于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的。

    三、报价文件格式及相关要求

    1.报价文件包括:

    1)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加盖公章的报价表(格式附后);

    4)产品说明书、实物照片(彩页)。

    2.报价须为全部货物的整体报价(含包装及运输),不接受单项或部分货物报价。

    3.报价表中应详细说明货物的生产厂家、品牌、质量等级及单价。

    4.因报价表不完整、不清晰或存在其它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由报价人自行承担。

    5.报价文件需单独密封,且在封面注明报价人公司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6.全部报价文件请以A4幅面印刷并装订成册。

    四、报价文件的递交

    1.报价文件应当密封,一式2份。

    2.报价截止时间:2020825 15时。

    3.报价文件递交地点:兰州市红十字会(兰州市城关区王马巷12413室,邮编730030)。以邮寄方式递交的,须以挂号信函或实名快递邮件递交;未经采购人签收的,后果自负。

    4.报价文件递交后不予退回。

    五、样品

    1.报价人应在开标时提供与报价书一致的、包装完好的以下样品:10千克大米1袋、10千克面粉1袋、5升食用植物油1桶。样品可不加印采购方指定标识。

    2.所提供样品,评标时或需开拆外包装并致少量损耗。未中标报价人样品于开标后退回,采购方不负责恢复其原状。

    3.成交供应商样品交由采购方+封存。如评标样品已开拆外包装,则须于供货合同签订之日另行向采购方送交1份与样品同质、同批次、包装完好的样品,一并封存。样品于合同履行完毕后退回。该样品将作为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异议时的对照样品。

    六、谈判及签订合同

    1.采购人收到报价文件后,按照报价及相关要求,确定磋商对象:

    2.采购人与入围报价人就产品报价、质量、售后服务及其他相关事项进行磋商。磋商时,报价人可重新报价一次,形成最终报价;

    3.磋商时,采购人可能提出看样或其他合理要求。

    4.采购人根据磋商情况确定拟成交供应商,并签订供货合同。

    5.除本公告要求外,成交供应商亦须满足采购方或有的其他合理要求(在中标合同中详细列明),否则,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6.鉴于采购方预算执行进度要求,本次采购将在合同签订后约定时间内支付货款,故中标供应商须于签订合同后约定期限内向采购方(兰州市红十字会)交纳不低于合同总价40%的履约保证金。该保证金将于合同履行完毕后退还。

    7.根据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要求,本次采购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指832个国家级贫困县域内注册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出产的农副产品,其中本市贫困县域产品优先于其他地区)。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女士

    电话:0931-8432482

 

    附件:供货报价表(样表)

 

 

                             兰州市红十字会

                             2020818


附件

报价表

 

兰州市红十字会:

    根据贵会《关于公开采购粮油产品的询价公告》要求,本公司对贵会拟采购货物报价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货物名称

品牌

产地

质量等级

报价

备注

1

10kg优质大米

 

 

 

 

 

2

10kg优质面粉

 

 

 

 

3

5L食用油

 

 

 

 

    按照上述价格,本公司在采购限额内的最大供货数量为

           (大写:         )箱(每箱包括:10千克大米1袋、10千克面粉1袋、5升食用植物油1桶)。

 

 

 

 

                        ×××××××公司

                         2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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