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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红十字会关于开展2017年“红十字圆你大学梦”助学行动的公告

更新时间:2017-06-27 10:08:03点击次数:2268次字号:T|T

 

为大力弘扬红十字精神,切实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市红十字会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17年“红十字圆你大学梦”助学行动。现就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活动内容

(一)在全市范围内筛选若干名2017年高考录取的特困家庭新生,给予每人一次性学费、生活费救助人民币5000元,帮助其顺利入学。

(二)本会出资救助的名额不超过20名。

(三)为聚集资金资助更多的困难学生,市红十字会呼吁社会各界及爱心人士慷慨捐赠。如获得社会捐助,将根据捐款情况适当增加救助名额(原则上按捐款每满5000元增加1名救助名额)。

二、助学对象及申请条件

(一)申请本助学金的考生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兰州市户籍、参加2017年度全国统一高考,被普通全日制高校本科录取的新生;

2.家庭生活困难,无力解决入学所需学费、生活费;

3.尚未获得政府或社会救助、资助;

4.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优良,好学上进。

(二)不接受有以下情形的申请:

1.被免学费院校、专业录取的,如:军校、师范专业等;

2.已获得政府或其他社会力量救助、资助的。但依照有关政策申请的助学贷款不在此限。

三、申请救助

(一)符合条件的考生可登录兰州市红十字会官方网站(www.lzsredcross.org)“通知公告”栏下载《兰州市红十字会助学金申请表》(或到县、区红十字会索取),按要求填妥后于81017时前交至户籍所在县区红十字会。

(二)随《申请表》须一并提交以下文件、资料:

1.考生身份证、户口簿、录取通知书及入学须知复印件,上述各项需在市红会实地审核时交验原件。

2.户籍所在街道、乡镇出具的家庭经济状况证明或低保证明。

3.提交申请时尚未收到录取通知书的,需提供高考成绩单,或“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信息综合查询平台”成绩查询结果、高校录取信息截图打印件,以证实考生成绩达到本科录取分数线。收到录取通知书后,应立即提交复印件。

(三)考生须对申请表及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有关情况。

四、审核审批

(一)本次助学行动的审核、审批按照以下优先顺序:同等条件下,家庭困难程度严重者优先、高考成绩(不含加分)高者优先、录取院校批次居前者优先、在兰高校优先。

(二)市红会会同(或委托)县区红会对申请人家庭经济情况进行实地审核,形成审核意见,提交市红会会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

(三)市红会作出审批决定后,在官方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将于8月中下旬发放助学金。公示结果不再另行通知。

(四)发现有下列情形的,审批程序即行终止:

1.审核发现申请人资料弄虚作假的;

2.申请人已获得其他救助的;

3.本会作出审批决定前,申请人如获得其他救助、资助的,应尽快通知本会,撤回申请。

(五)依据红十字运动基本原则,本会拥有本次助学行动的最终决定权,且对最终决定不作解释。

五、其他事项

(一)兰州市红十字会网站为本次助学行动信息发布的官方渠道,请申请人注意及时查阅有关信息。

(二)为保护申请人隐私,本会仅对拟予救助的申请人信息进行公示,其他申请人信息一律不予公开。

(三)对捐资助学者,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

(四)市红会咨询电话:0931-8432482

  

 

                          兰州市红十字会

                         2017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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